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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姓投资信托的限制与机会
更新时间:2007-3-16  

  新修订的信托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 

  近日,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》等信托监管规章,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些新规不仅将使得目前信托公司的经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,也将使得普通投资者投资信托的方式产生显著的变化。 

  市场前景豁然开朗 

  新修订的信托管理办法,较先前的相关规定,最大的变化就是原来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的“信托公司不得通过报刊、电视、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”等字眼没有出现在办法中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无疑将承认信托的公募性质。 

  同时,信托的业务范围大突破。办法规定,信托公司可以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等,这无疑将大大增加信托的收益面。更为重要的是,新办法还取消了对集资信托计划200份合同份数限制,对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。 

  信托门槛大大提高 

  值得注意的是,原来的200份定额限制,主要是针对所有自然人。而现在,虽然取消了200份限制,但是对自然人准入门槛要求更高了。此次新办法引入了个人合格投资者制度,只允许有一定风险承受和识别能力的投资者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。按照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 

  一是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二是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三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,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新规还明确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人数中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,这也使得信托离普通投资者的距离渐行渐远。 

  投资机会依然多多 

  对于个人投资信托的前景,一位信托公司老总的话颇有“嚼头”:新规的出台,从表面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门槛将大幅提高,实际上个人投资信托产品门槛似升实降。随着信托公司产品转型,投资者将可以两种方式购买信托产品:一种是选择将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相结合;另一种是信托公司还可以推出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(REITs)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在内的公募产品,降低门槛让普通投资者也能够参与。 

 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,后一种方式似乎还很遥远,但是前一种方式的可操作性就非常强,目前像农业银行、中信银行都有相关的产品问世。由于新规取消了信托计划中的200份限制,因此将给予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更多的机会,信托公司将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,由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,募集资金后由信托公司负责投资,如新股申购,甚至房地产投资都可以纳入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。这也意味着普通百姓投资信托的机会依然多多。

文章来源:新民晚报  作者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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